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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网银证劵买卖加强保安的通知

我行于9月29日起,个人客户经网上银行进行证劵买卖交易必须收取交易状况通知及选择是否使用双重认证,以加强网上证劵交易的保安,现具体详情如下:

  1. 证券交易状况通知

    新措施生效后,客户必须选择以电邮或流动电话的其中一种方式接收证券交易状况通知。客户如需更新电邮地址及流动电话号码记录,必须使用双重认证方式(密码器)于个人网银的「电子服务>安全中心>查询/修改个人信息」,或经分行填表修改。

    请注意:新措施生效后,客户如果在本行均没有手机号码及电邮地址的记录,将不能经网银进行证券交易。

  2. 证券交易双重认证

    9月29日起,当客户登入个人网银进行证券交易,可随时透过「客户服务>账户设定>设置证劵交易安全认证」选择使用电子密码器作安全认证。如果客户选择以电子密码器认证作交易,在每次登入网银,并首次进入“证券买卖”及“更改/取消指示”功能前,均需要正确输入电子密码器产生的一次性动态密码。如果客户日后需要取消以电子密码器认证作交易, 须经网上银行的「客户服务>账户设定>设置证劵交易安全认证」并以电子密码器确认更改。

    请注意:对于现有客户进行网银证劵交易,有关安全认证方式将预设为“不使用”安全认证,个人网银现有的证券功能流程不变。

另外,由2016年10月20日起,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提交而有效期内未能成交的股票交易指令,本行将于收市后增加发送未能成交交易的覆盘通知。